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院申请再审的条件。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里所说的新证据,就是在原来的诉讼过程中没有发现、没有提交的证据,而且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很强,能够直接改变原来判决或者裁定的结果。比如说,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当时没有找到合同签订时双方关于某项重要条款的聊天记录,后来找到了,并且这个聊天记录能证明原判决依据的事实有误,这就属于新证据。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基本事实就是案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事实,是判决和裁定的基础。如果这些基本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那么判决和裁定就可能存在问题。例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认定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就可以以此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要是作为判决依据的主要证据是假的,那整个判决自然就有问题了。比如在一个借贷纠纷中,借条是伪造的,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质证是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质证可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主要证据没有经过质证就被采用了,那可能会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无法获取关键证据,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而法院没有进行调查收集,这也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准确,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律适用是将法律条文应用到具体案件事实中的过程,如果适用的法律条文不正确,那么判决结果也可能是错误的。比如在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中,错误地适用了其他领域的法律规定,就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审判组织的组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如果存在这些违反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对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需要法定代理人来代表其进行诉讼。如果没有这样做,或者某些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为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诉讼,都可能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辩论权是当事人在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权利,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违反法律规定,不让当事人进行辩论,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审。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传票传唤是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法定方式,如果没有经过传票传唤就对当事人进行缺席判决,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应该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如果判决结果遗漏了当事人的某些诉讼请求,或者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如果原判决、裁定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后来被撤销或者变更了,那么原判决、裁定的基础就发生了变化,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特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对再审条件有相应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申请再审时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