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到了还款时间他却还不上。后来我发现他有一笔到期债权没去追讨,我就想着能不能自己去帮他追,然后拿回来抵我的债。但我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展开 view-more
  • #代位权行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不好好行使自己对别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去行使这个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基础,如果连债权债务关系都不合法,那自然就谈不上代位权的行使了。比如说,因为赌博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其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而且这个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再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却没有采取这些方式。比如,债务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债权到期了,却既不向次债务人催讨,也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范围内去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10万元,那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时,最多也只能主张10万元。 总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秩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