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被派遣劳动者与一般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有一些共通之处,但也存在自身的特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首先是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被派遣劳动者如果和劳务派遣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愿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一件事,都觉得可行,就可以按照商量好的来办。 其次是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被派遣劳动者来说,不管是否处于试用期,只要按照这个时间和形式要求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就能够解除合同。例如,小李是被派遣劳动者,他不想继续这份工作了,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劳务派遣单位,那么到时间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 还有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当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过错时,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劳务派遣单位一直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小张的工资,小张就可以依据这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用工单位有严重过错,如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等违法情形,被派遣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当用工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时,损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总之,被派遣劳动者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就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