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时财产可以另行起诉吗?
我和配偶正在打离婚官司,现在对离婚本身基本没有争议了,但财产分割问题很复杂,一时难以理清。我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财产部分能不能先不处理,之后我再另行起诉解决财产分割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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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财产是否可以另行起诉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遵循全面审查的原则,通常会一并处理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正常情况下,法院是会在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的。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财产是可以另行起诉的。比如,离婚时有些财产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分割,像涉及到案外第三人权益的财产、正在进行权属争议诉讼的财产等。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明确表示不要求处理财产,之后又想分割财产,也是可以另行起诉的。总之,法院判离婚时财产一般会一并处理,但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另行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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