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的房子回迁多套房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我家父母的房子回迁后分了好几套房,家里还有哥哥弟弟。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作为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些回迁房呢?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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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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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女儿对于父母房子回迁所得的多套房产是有继承权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这个概念。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面前,都平等地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接着说说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儿子一样,对父母的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 然后,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会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遗嘱。比如,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要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受到胁迫、欺骗等。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了房产的分配方式,就要按照遗嘱执行。不过,如果遗嘱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这部分内容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总之,一般情况下,女儿对父母房子回迁所得的多套房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存在遗嘱等特殊情况,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继承方式和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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