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儿女都有继承权吗?
我父母名下有套房子,我还有个哥哥。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父母这套房子,是不是我和哥哥都有继承权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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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儿女对于父母的房子是否都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女一般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的房子享有继承权。 不过,如果父母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子指定由某个或某些儿女继承,也可以指定由儿女以外的人继承,甚至可以将房子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儿女存在上述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么其将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儿女对父母的房子有继承权,但存在遗嘱继承、儿女丧失继承权等特殊情况时,并非所有儿女都能继承父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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