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当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这是因为离婚是涉及夫妻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只有婚姻关系的主体才有权利提出。例如,夫妻中的丈夫或妻子才能提起离婚诉讼,他们的父母、朋友等其他人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们起诉。 其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夫妻。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就不能通过起诉离婚来解除关系。比如两人只是在一起生活,但没有领取结婚证,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也就不能起诉离婚。 再者,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自己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