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现在在外地生活,但是感情出现了问题,想要离婚。我们不太想回老家办理,就想在现在生活的地方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想知道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呢,想具体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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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异地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从离婚本身条件来讲,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关键条件。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情况;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严重侵害家庭成员权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影响家庭生活和稳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表明夫妻关系长期处于分离状态,感情难以维系;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些情况法院审理后,调解无效都会准予离婚。 此外,起诉方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有明确的被告,即要离婚的另一方;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像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还要有事实和理由,阐述为什么要离婚等;并且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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