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广告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虚假宣传广告,简单来说,就是商家通过广告等宣传手段,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进行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购买。在我国,虚假宣传广告的认定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意味着,如果广告中对商品或服务的这些关键信息进行了不实描述,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 比如,商家宣称自己的护肤品有神奇的美白效果,用了一周就能白好几个度,但实际上根本达不到这样的效果,这就属于对商品功能的虚假宣传。 其次,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如果广告中引用了一些数据来证明产品的优势,但这些数据是伪造的或者没有可靠来源,也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 再者,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也属于虚假宣传。比如,故意隐瞒商品的重要信息,或者对商品的价格、优惠活动等进行虚假表述。例如,商家说商品打五折,但实际上只是先提高原价再打折,这就是对价格的虚假宣传。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总之,认定虚假宣传广告需要综合考虑广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误导等因素。如果发现有虚假宣传广告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