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需要什么条件?


在了解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著作权的条件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比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对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著作权的条件,我国《著作权法》有明确规定。首先,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这里提到的国际条约,比较重要的有《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如果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了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参加了这些国际条约,那么其作品在中国就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A国与中国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A国的一位作家创作的作品,在中国就可以依法取得著作权。 其次,《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如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是首次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不管其所属国与中国是否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都能在中国取得著作权。比如,一位无国籍的作家,他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那么该作品在中国就享有著作权。 另外,《著作权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这意味着,即使作者所属国与中国没有相关协议或共同条约,但作品首次在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也能在中国获得著作权保护。比如,B国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但B国一位作家的作品首次在与中国共同参加《伯尔尼公约》的C国出版,那么该作品在中国也能取得著作权。 总之,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取得中国著作权主要通过上述几种途径,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他们的作品就能在中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