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条件才适合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免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一般来说,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经济困难和事项符合规定这两个基本条件。 从经济困难方面来看,不同地区对于经济困难的标准有所不同,通常会参照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来确定。比如一些地方规定,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倍数,就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从事项符合规定方面来说,法律援助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和事项。《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此外,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相关规定。《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同时,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总之,要申请免费法律援助,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所涉及的案件或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