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判决书下来后不履行该怎么办?


如果民事纠纷判决书下来了不履行,那么胜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这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申请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内容。 强制执行有一系列流程。第一步是申请,胜诉方要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等相关材料。第二步法院受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看看是否合法适当、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等。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第三步是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最后一步就是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此外,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该义务的一种法律措施。 申请执行时效:和诉讼时效类似,是规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在这个时间内申请,法院才会受理执行申请。 执行异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书面请求,要求法院对执行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