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若法院判了对方一直不给钱该怎么办?

之前和别人有纠纷,法院判决对方要给我一笔钱,可到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啊,具体有哪些办法能让对方把钱给我,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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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法院判了对方给钱,但对方一直不给,您不用着急,有多种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也必须履行,若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同样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这就是说,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对方给钱,而对方不给,您就有权申请法院强制对方执行判决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相应材料。比如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若是自然人,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并且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印件。还要提供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若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需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如果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另外,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也是必需的,不同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还有不同的要求,像法院出具的要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等。 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能执行会暂时困难,但如果您能发现对方的财产线索,就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以便推进执行。要是发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您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而且,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此督促对方尽快履行义务。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方式,来保障权利人的权益实现。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债务人,被列入这个名单后,会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贷款、出行、高消费等。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而需要额外支付的金钱,这是对其不按时履行的一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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