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想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发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便确定后续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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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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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死亡是法定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就是生命体征的消失,而宣告死亡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二)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其次,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如果被继承人立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就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而不发生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当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时,就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再者,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如果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那么原本遗嘱指定的财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另外,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也是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最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当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中涉及他们的部分就无法按照遗嘱执行,这部分财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总之,法定继承的发生是多种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在各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都能得到合理、公正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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