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适用于房屋租赁的条件有哪些?

我是房东,把房子租给了租客。租客欠了好几个月房租没给,我听说在某些情况下我有留置权,能扣下他的东西来抵房租。但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条件下我能行使这个留置权,所以想问问留置权适用于房屋租赁的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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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留置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涉及留置权的使用有其特定条件。 首先,要明确的是,留置权的对象必须是动产。在房屋租赁场景下,房东想要行使留置权,能留置的只能是租客放在房屋内的动产,比如家具、电器等,而不能是房屋本身,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符合留置权的对象要求。这一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其次,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房屋租赁中,房东要行使留置权,就需要是合法占有租客的动产。比如租客自愿将物品留在房屋内,房东并没有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这些物品。如果房东是通过强行抢夺等非法方式占有租客的物品,那就不能构成合法占有,也就无法行使留置权。 再者,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租客拖欠房租的期限已经到了房东与租客约定的支付房租的时间。如果还未到约定的支付房租时间,房东是不能行使留置权的。只有当租客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房租,房东的债权到期未得到实现,才具备行使留置权的一个条件。 另外,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房东留置租客的动产应该是基于房屋租赁这一法律关系。比如租客因为租赁房屋而将物品放在房屋内,房东因为租客拖欠房租而留置这些物品,这就属于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最后,行使留置权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当事人的约定。即使满足了前面的条件,如果留置租客的某些物品违反了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东不得留置租客的物品,那么房东也不能行使留置权。例如,租客的物品是用于急救的医疗器械,房东留置这些物品可能会对租客或他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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