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转移财产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我最近在处理婚姻相关的事情,担心另一半偷偷转移财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婚姻转移财产的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具体要符合哪些情况才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呢?
展开


婚姻转移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从而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婚姻转移财产的认定有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这个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认定婚姻转移财产,首先要有明确的行为表现。比如隐藏财产,就是一方把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藏起来,不让另一方知道其存在和具体情况;转移财产是将财产的所有权或者控制权从夫妻共同名下转到自己或者他人名下;变卖财产则是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毁损财产是故意破坏夫妻共同财产,使其价值降低;挥霍财产是不合理地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导致财产大量减少。 其次,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侵占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时让自己获得更多利益,或者让对方少分财产。 再者,这些行为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一方处理自己名下的财产,通常不属于婚姻转移财产的范畴。 如果在婚姻中发现一方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