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进行调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因为一些小纠纷可能 面临行政处罚,听说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能调解,可我不知道要满足啥条件才能让他们调解。我就想了解下,到底要符合什么情况,公安机关才会对行政处罚进行调解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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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行政处罚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一些特定案件时的一种方式。它指的是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就相关的纠纷达成一致协议,从而解决矛盾的过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一是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是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是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不适用调解处理的。比如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以及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等情形。
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会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如果调解成功,公安机关不再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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