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为分家产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正面临这样的情况,和老公感情不太好了,还涉及 到分家产的问题。我就想知道,如果是因为想分家产才离婚,法院这边一般会怎么判啊?我主要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判定规则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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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儿媳为分家产而离婚,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多方面因素来进行。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如果涉及到家庭共有财产,还需要先进行分家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再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比如家里的房产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的,就需要先确定夫妻在其中所占的份额。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各种证据和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划分财产。总之,不是儿媳想分就能随意分,要依据法律 规定和具体事实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