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我打算开一家典当行,但是不太清楚设立典当行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讲,设立典当行都有哪些硬性的条件要求,比如资金、人员、场地等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设立典当行所需具备的条件,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组织形式和名称要求来看,典当行组织形式应当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名称中应当标明“典当”字样。非典当行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典当”字样或者类似字样。依据是《典当管理办法》第七条。 其次,在股东要求方面,《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的股东应当以货币出资,且需具备相应的出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再者,关于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并且,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这也是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 然后,人员要求也不可忽视。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当物查验、保管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制度。此外,还需要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最后,经营场所方面,典当行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保管当物的安全设施。《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同样对这一点做出了规定。 总之,设立典当行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涵盖组织形式、股东、资本、人员、场地等,必须严格依照《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