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招标投标法中终止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我最近参与了一个招标项目,但是招标过程中突然说要终止招标。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终止招标,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展开 view-more
  • #招标终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终止招标是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特定原因停止招标程序的行为。这一行为会对投标人的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般来说,终止招标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条件:一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使得招标项目无法继续进行。这种情况下,由于非招标人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招标活动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开展,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二是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例如,项目的资金来源出现问题,或者项目的需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使得原招标项目不再具有可行性或者必要性,招标人也可以终止招标。三是发现招标过程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为了纠正错误、维护市场秩序,招标人应当终止招标。 如果招标人随意终止招标,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赔偿因参与投标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损失等。所以,招标人在决定终止招标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谨慎行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