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等情况。 对于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在主体方面,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单位的行为必须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实施的。这意味着不是单位里某个人私自的行为,而是以单位名义做出的决策。 从主观方面来看,单位必须具有故意性。也就是说,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仍然实施该行为。单位通常是出于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比如通过虚开发票来抵扣税款,减少应纳税额,从而增加单位的利润。 在客观方面,单位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这里的虚开行为包括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例如,A单位与B单位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但A单位为了帮助B单位抵扣税款,为B单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行为就属于虚开。 另外,虚开的税款数额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需要满足主体是单位、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开行为以及达到一定的税款数额标准等条件。单位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