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怎样的协议离婚才是有效的。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也签了离婚协议书。想问下除了这些,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份协议离婚才会被法律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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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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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要让协议离婚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才能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那就不存在协议离婚的问题。这一要求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关系的规定,结婚必须进行登记,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 其次,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夫妻双方能够清晰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等,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民法典》对民事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为了确保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再者,双方必须自愿离婚。这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条件,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地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不是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任何违背一方真实意愿的离婚协议都是无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强调了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离婚自由,但这种自由必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另外,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合理的分割;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明确如何分担。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离婚申请的。这同样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保障离婚后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最后,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夫妻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后,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这一程序规定在《民法典》中,是为了确保离婚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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