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和公积金是否有冲突?
我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我想把公积金取出来应急,但是又担心领失业金和取公积金之间有冲突。想问问这两者在法律规定上到底有没有冲突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和公积金的概念。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领失业金和公积金并没有冲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主要是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些条件中并没有涉及到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关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同时,有些地方规定,职工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定期限后,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金是基于失业保险的规定,而公积金的提取是基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二者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条件。只要你分别满足领取失业金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可以同时进行这两件事,它们之间不存在冲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