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本公司没有生产产品的价格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这种行为的性质。开具本公司没有生产产品的价格发票,这很可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开具了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的发票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相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从刑法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所以,开具本公司没有生产产品的价格发票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无论是企业还是相关责任人,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