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我所在的单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我很担心这种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或者应税劳务提供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的发票金额、数量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是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单位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