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夫妻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手续各有不同。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和平分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还有债务处理等事项商量好的意见。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二人要就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写一份书面离婚协议;接着,双方带上自己的户籍登记册、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一起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构去申请离婚;然后,婚姻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最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通过审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等这三十日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得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才完成离婚手续,要是没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谈不拢,那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里面写清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要提供相关证据,像结婚证、财产证明、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作出离婚判决。当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