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经登记是否可以卖给别人?
我有套房子还没进行登记,最近想把它卖掉。但不知道在没登记的情况下能不能合法地卖给别人,这样的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房屋未经登记到底可不可以卖给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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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房屋未经登记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这种买卖行为存在诸多限制和风险。 首先,我们要了解“房屋登记”这个概念。房屋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它的作用是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即使你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未经登记过户到买方名下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虽然未经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存在风险。对于买方而言,由于房屋未登记,可能存在卖方将房屋再次卖给他人的情况,即“一房二卖”。此时,先办理登记的买方将取得房屋所有权,未办理登记的买方只能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卖方来说,如果在未登记的情况下交付房屋,而买方不配合办理后续登记手续,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所以,虽然房屋未经登记可以进行买卖,但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房屋具备登记条件后,及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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