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对方强奸然后承认自己是自愿的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告了一个人强奸,可后来仔细想想,当时我其实是自愿的。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承认自己是自愿的会有啥后果,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啊,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人。
展开


当你先控告对方强奸,之后又承认自己是自愿的,这种行为可能带来多种后果。 从法律层面来看,首先涉及到的概念是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指的是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最初是故意编造被强奸的事实去控告对方,就可能构成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另外,这种行为还会干扰司法秩序。司法机关投入人力、物力去调查你所指控的强奸案件,你的不实控告会让司法资源被浪费,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会给被控告人带来极大的伤害,比如名誉受损、身心遭受折磨等。被控告人如果因为你的诬告而遭受了损失,他有权要求你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配合调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不过,如果一开始你确实是由于各种原因产生了认识上的错误,并非故意诬告,比如当时处于惊恐、混乱状态,之后经过回忆和思考才确定是自愿的,那么在法律认定上会和故意诬告有所区别。但即便如此,你也应该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真实情况,配合司法机关的后续工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