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财产呢?


侵犯他人财产是指非法侵害他人对其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故意毁坏财物类** 随意损坏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破坏他人所拥有的财产,就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财产。如果被损毁财产价值达到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的,则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占有类**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且此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民事侵权类**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轻微的侵害他人财产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事侵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如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同时,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