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相关许可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为了拿到特种许可,用了欺骗贿赂的手段。现在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这种情况被发现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理,也不清楚在法律上这是如何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后果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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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相关许可(这里假设是特种行业许可,例如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是明确不被允许的行为。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欺骗手段通常指的是提供虚假的材料、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来骗取许可;贿赂手段则是指通过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使得负责审批许可的工作人员违背职责给予许可。这些不正当手段破坏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也就是说,通过不正当手段拿到的特种许可会被相关部门收回,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根据该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是特种行业的经营许可,比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后,一旦被发现,不仅许可会被撤销,还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要是因为这种不正当取得许可的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比如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特种许可的行为风险极大,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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