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退休返聘人员是否有赔偿?


在探讨公司搬迁时退休返聘人员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退休返聘人员,是指那些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又被用人单位返聘继续工作的人员。由于他们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他们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诸多法定的权益,例如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经济补偿等。而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所达成的协议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调整。 对于劳动关系中的员工,当公司发生搬迁这种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果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来约定。如果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司搬迁时对退休返聘人员的补偿条款,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从法律层面上讲,公司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向退休返聘人员支付赔偿。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双方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公司搬迁时退休返聘人员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劳务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公司通常没有法定赔偿义务,但可以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