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担保人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


当信用社担保人不还钱时,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下面从法律层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保证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情况下,债权人只有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不还钱,信用社首先会进行催讨。信用社可能会通过电话、信函或者上门等方式,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偿还贷款本息。 若催讨无果,信用社很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信用社胜诉,法院会判决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担保人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信用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担保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担保人的财产等。 同时,担保人不还钱还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信用记录会被金融机构共享,这会导致担保人以后在金融机构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受到限制。而且,进入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担保人在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例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 此外,如果担保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信用社担保人不还钱会面临催讨、诉讼、强制执行、信用受损等后果,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一定要谨慎考虑自身的担保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