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后逃跑会有什么后果?


打伤人后逃跑会带来多方面的后果,下面从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三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从民事角度来说,打伤人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即便打人者逃跑了,受害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若打人者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打人者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扣押、冻结等。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打人后逃跑并不能免除行政责任,公安机关依然可以通过侦查手段确定打人者身份,并进行处罚。 至于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打人后逃跑属于逃避侦查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过了多久,只要被抓到,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