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干了,也不想走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流程,就想直接走人。但又担心会有不好的影响,所以想问问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会怎样,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展开


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离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动离职,会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就是违约。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自动离职可能会给其正常运营带来不便和损失。比如,工作的衔接会出现问题,某些紧急任务可能无法按时完成。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因其自动离职所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招聘新员工的费用、因工作中断导致的业务损失等。 另外,从劳动者自身的权益保障方面,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也会有不利影响。例如,可能无法正常拿到离职证明,这会对后续找工作产生阻碍。因为新的用人单位通常会要求求职者提供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以确认其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而且,没有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可能会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缴纳,进而影响到自身的社保权益。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妥善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