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它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不过这里要注意,并非所有参与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的人都构成犯罪,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则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在聚众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其次是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例如,一些人出于对政府政策的不满,故意组织、策划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活动,这就是直接故意;而有些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组织策划,但明知是扰乱公共秩序的活动而积极参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这就是间接故意。 然后是客体要件。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的社会秩序主要是指特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秩序。例如,一些人聚众冲击学校,导致学校无法正常开展教学活动,这就侵犯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最后是客观方面。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三人以上。扰乱行为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暴力性扰乱和非暴力性扰乱,如聚众哄闹、围攻、封锁单位出入通道等。而且这种扰乱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致使相关工作、生产等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构成要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