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该怎么办?
我患了重大疾病,现在医疗期已经满了,但是身体还是没办法恢复到能上班的状态。我很担心会因此失去工作,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益,单位又有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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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重大疾病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的情况,需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来分析应对办法。 从劳动者角度来说,首先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此来证实自己确实仍不具备工作能力。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当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需要先给劳动者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那么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这种情况,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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