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生重大疾病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在职员工,最近被查出患了重大疾病,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我担心会影响工作,也不知道公司会有什么态度,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有哪些权益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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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生重大疾病时,需要从医疗期、工资待遇、劳动关系处理等多个方面来妥善处理。 首先是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其次是工资待遇。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后是劳动关系处理。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若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同时还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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