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得了重大疾病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我很担心后续的治疗费用和生活问题,也不知道公司这边会不会给我一些补偿。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在公司得了重大疾病应该怎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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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得了重大疾病,补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涉及到医疗期的问题。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医疗期内,职工是享有病假工资的。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来说,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公司为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职工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若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那么公司需要承担职工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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