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被公司辞退应该怎样获得补偿?


如果因病被公司辞退,补偿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一是医疗期内辞退。法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若员工处于这个期间,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员工有两个选择,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该继续履行;要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它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医疗期满后辞退。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和上述一样。并且,单位还需要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员工患重病或者绝症,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当遇到这种情况,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赔偿:首先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方式;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资料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法定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