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被辞退如何获得赔偿?


请病假被辞退的赔偿情况需要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要明确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等。 如果员工处于疾病医疗期内,单位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员工只是普通病假,员工无过错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因裁员,或者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等原因辞退员工,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就是上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内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无论员工是否处于医疗期,单位都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 另外,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相关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