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了癌症,企业应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有个员工得了癌症,我不太清楚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该采取怎样的处理方式,是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和流程呢?我担心处理不当会引发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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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患上癌症,企业在处理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首先,员工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医疗期内,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企业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同时还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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