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类会计核算一般多久结算一次?


工程施工类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一般是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要是合同没有约定,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表明,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发包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也提到,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拨款和结算等条款 。 在实际中,常见的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 **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这种方式比较规律,能及时反映工程进度和成本情况,对施工企业资金稳定流入有好处,方便企业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后续施工等环节。比如一个大型小区建设项目,工期较长,按月结算可以让施工企业每月获得一定资金来支付工人工资、购买材料等。 2.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简单直接,对于小型、工期短的项目较为适用,减少了结算的繁琐程序。例如一些小型的室内装修工程,造价不高且工期较短,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3. **分段结算**: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比如一些大型桥梁建设,按照桥墩建设、桥面铺设等不同形象进度阶段进行结算,能在工程进行中合理分配资金,保障各方利益。 4. **目标结款方式**: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这能激励施工方按目标完成工程,同时业主也能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比如一个软件开发项目,按照功能模块的完成和验收来支付款项。 5. **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也可以采用其他独特的结算方式。 相关概念: - **工程形象进度**:是用文字(结合数字)或百分比简明扼要地反映已施工工程的形象部位和进度情况。它是考核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的主要指标之一。 - **竣工后清算**:指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对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进行最终核算和清理,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并结清各方款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