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程序和时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施工索赔指在施工时,承包商根据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了非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失,或额外支出了合同规定之外工作费用,承包商因此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补偿自己在经济或时间上的损失。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施工索赔的程序和时限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索赔程序。第一步是准备索赔资料。当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需要收集与索赔相关的各种证据,像施工原始记录、与监理工程师谈话或会议记录、来往信函、施工备忘录、工程进度表、工程照片、录像带、各种采购票据,以及所有合同文件等。这些资料是索赔的基础,务必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 第二步是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这一通知是承包商向业主表明索赔的意愿,是启动索赔程序的重要一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业主有权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第三步是报送索赔资料。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报告中要清晰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以及索赔的金额或工期等内容。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第四步是索赔谈判与解决。如果工程师对索赔报告有异议,双方可能需要进行谈判协商。若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如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关于索赔时限,除了上述提到的28天期限外,还需注意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总之,施工索赔程序和时限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中都有明确规定,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索赔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及时收集和整理证据,准确计算索赔金额和工期,积极与业主和工程师沟通协商,以妥善解决索赔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