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有哪些知识?


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举证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举证责任。举证责任通俗来讲,就是谁提出主张,谁就有责任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里,如果发包方主张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那么发包方就需要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接下来谈谈需要举证的内容。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提供书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里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等重要条款。这是整个纠纷案件的基础证据,它能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以及约定的具体内容。 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承包方要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以此证明自己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工程任务。发包方则要提供付款凭证等,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如果存在工程变更的情况,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的变更通知、签证等文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双方的协商情况。 对于违约行为的举证也很关键。当一方认为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承包方延误工期,发包方可以提供工程实际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交付时间的对比证据,以及因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像额外增加的租赁费用、对第三方的违约赔偿等。 在举证期限方面,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当在这个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如果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经法院准许后,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比如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此外,证据的形式也有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书证是比较常见且重要的证据形式,如合同文本、施工图纸、往来函件等。同时,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在现代纠纷中也越来越重要,比如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双方的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但要注意这些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 总之,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要清楚自己的举证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及时、全面地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