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有哪些表现形式?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是指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常见的表现形式: 首先是比较常见的“资质借用型”。通俗来讲,就是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者单位,直接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去承接工程。比如张三是个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包工头,他借用了甲建筑公司的资质,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发包方签订了建筑工程合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种形式下,借用方通常会向被借用方缴纳一定的管理费。 其次是“内部承包型”。表面上看,好像是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内部的一个项目部在负责工程,但实际上这个项目部的负责人或者团队和该企业并没有真正的隶属关系。比如乙建筑公司将某个工程以内部承包的形式交给李四负责,李四并非乙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按照约定向乙公司缴纳管理费。这种情况也属于挂靠经营。从法律角度看,虽然这种形式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如果不符合企业内部承包的实质条件,依然违反相关规定。 再者是“合作经营型”。没有资质的一方和有资质的一方签订所谓的合作协议,以合作的名义进行工程建设,但实际上有资质的一方并不参与工程的实际管理和施工,主要由没有资质的一方负责。例如丙建筑公司和没有资质的丁团队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承建一个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丙公司只是提供资质,丁团队负责所有施工事务。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禁止挂靠的相关规定。 还有“转包后挂靠型”。有资质的企业先承接工程,然后将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之后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再以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这种情况在建筑市场中也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旦被发现,相关企业和个人都将面临法律责任。 总之,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多样,但这些行为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还会损害发包方、其他参与方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建筑市场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挂靠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