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哪些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下面从几个重要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要求。 首先,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其次,在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方面。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比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这些都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来执行。 再者,安全培训和教育也至关重要。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另外,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也有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最后,关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如果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和多个环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共同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