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设工程质保金和质保期分别指什么?

我参与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在到了结算阶段,合同里提到了质保金和质保期,但我不太清楚这两个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它们的定义、作用以及相关的规定,这样我就能更好地处理后续的事情了,希望有人能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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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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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保金和质保期是建设工程领域中保障工程质量的两个重要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建设工程质保金,简单来说,就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部分资金,用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这部分资金一般是由建设单位暂扣的,等到缺陷责任期满且没有质量问题时,再返还给施工单位。这样做的目的是促使施工单位重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在一定期限内的正常使用。 关于质保金的比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工程质保期则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负有维修责任。质保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运行,保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质保期的规定也不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保金和质保期从不同方面保障了建设工程的质量。质保金是一种经济约束手段,质保期则明确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了解这些概念和相关规定,有助于建设工程各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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