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是多少?
我参与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在到了确定质保金金额的阶段。我不太清楚这个金额该怎么定,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标准。想了解下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到底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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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保金,通俗来讲,就是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通常是业主)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应付给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预留一部分资金,如果在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用这笔钱来维修。要是质保期结束后工程没有问题,发包方就会把这笔钱返还给承包方。 关于建设工程质保金的金额,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平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对于发包方来说,预留质保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工程质量,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有资金及时进行维修,避免自身的损失。而对于承包方而言,3%的比例限制避免了发包方过度预留质保金,减轻了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承包方的资金周转和后续项目的开展。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的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但必须遵循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上限规定。如果合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高于这个标准,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如果在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维修义务。若承包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发包方可以动用质保金进行维修。质保期结束后,发包方应及时将剩余的质保金返还给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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