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工伤如何判定赔偿?

我在工地干活时受伤了,现在想了解下工地工伤到底是怎么判定赔偿的。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算工伤,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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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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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的判定和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确定为工伤后,就涉及到赔偿问题。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是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不同等级支付。伤残津贴则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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