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行业预缴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我在建筑行业工作,公司最近有外地项目,需要预缴增值税。但我不太清楚这个预缴增值税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想了解计算方法、依据以及有没有特殊情况,希望专业人士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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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预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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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行业中,预缴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的税务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首先,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9%)×2%。这里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就是建筑企业从发包方那里收到的所有款项以及与建筑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是指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支付给分包方的金额。“1 + 9%”是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时要用不含税销售额。而9%是建筑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大部分的建筑项目,企业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充分抵扣进项税额,减轻税负。其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3%)×3%。简易计税方法相对简单,适用于一些特定情形,比如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可能进项税额较少,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简化计算过程。最后,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同样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3%)×3%。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原因,无法准确计算进项税额,所以采用简易的征收方式。这些计算方法依据的是《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建筑企业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定要准确计算,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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